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

定与复核、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经信(经发)局、海经区经信和科技人才局,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 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的通知》(浙经信软服便函〔2026〕61号)及《温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温经 信发〔2025〕7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经研究,现就 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与复核、市级工业 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要求

各地经信需按照《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6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的通知》要求,认真 组织开展申报推荐、材料审核等工作,于8月5日前完成省级 工业设计中心线上审核与推荐工作,同时将上报文件及申报企 业的纸质材料(含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经信局,并随文附《2026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和《2026 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情况表》。

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要求

(一)申报要求

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 业)的单位,需对照《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于7月10日 前向属地经信部门提交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相关申报材料(附件 1)。

(二)初审上报

各地经信部门负责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开展初 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出具初审意见,于7月20日前将市 级申报材料及《202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附 件2)一式一份(纸质及电子版)统一报至市经信局。

(三)评审认定

市经信局将组织专家对市级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需 要开展现场审查,提出审核意见,择优确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拟认定名单,并在市经信局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认 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并发文公布。

联系人:市经信局生产性服务业处李璟,联系电话: 88968042。

附件:1.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2.202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9日


 

附件1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详见《办法》,下载网址温州市经信局官网, https://wzjxj.    wenzhou.gov.cn/art/2025/6/9/art_ 1229125902_2039421.html)。

*(二)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近两年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 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近两年运营、设计费用投入、 设计费用投入占企业研发设计投入总额的比例、专利、专业从 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三)企业设立独立工业设计中心相关佐证材料;

(四)设计团队人员名单(包含学历、工业设计专业技术 职称等佐证材料);

(五)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工业设计成果获得专利、版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 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七)牵头或参与设计标准制定情况及佐证材料;

(八)重要工业设计项目及主要成果产业化佐证材料;

(九)其他有关材料。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详见《办法》,下载网址温州市经信局官网,https://wzjxj.w enzhou.gov.cn/art/2025/6/9/art_1229125902_2039421.html)

*(二)工业设计企业近两年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经营 主要数据,包含营收、工业设计服务营收及占企业总收入比例、 净利润、利税、资产负债、现金流、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 员等主要情况);

(三)设计团队人员名单(包含学历、工业设计专业技术 职称等佐证材料);

(四)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工业设计成果获得专利、版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 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六)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及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 化佐证材料;

(七)企业制度建设情况(包括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 制度、发展规划等);

(八)其他有关材料。

 

 

注:*项可提供审计报告,也可用其他佐证材料说明。


202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

 

 

推荐部门:               ( 盖 章 )

 

 

序号

申报

类别

申报企业

名称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企业

所在地

企业

联系人

联系 方式

 

备注

 

 

 

 

 

 

 

 

 

 

 

 

 

 

 

 

 

注:

1. 申报企业请排序后汇总,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 分别排序;

2.申报类别填写“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

3.若申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名称应为“(申报 企业名称)工业设计中心”格式;若申报工业设计企业,申报 企业名称和工业设计中心名称应一致;

4.企业所在地填写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