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厅、委):

  

  现将《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