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