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在2025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重点抓好十一方面工作:

一、发挥政策引导保障支撑作用,最大程度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

(一)加快落实中央一揽子经济政策。承接执行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持续做好“两重”“两新”、专项债等项目谋划储备和对接争取工作,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做好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力争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份额占全国比重稳中有升,新增10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清单。

(二)迭代完善“8+4”经济政策体系。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042.8亿元,供应建设用地35万亩以上,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助企惠企力度,为经营主体减负2500亿元以上,进一步稳定预期、激发活力。促进政府投资基金创新发展,引领撬动市场化基金,壮大耐心资本,鼓励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和“凤凰行动”计划,确保融资总量合理充裕。

(三)完善协同联动的政策落实机制。强化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建立自上而下、双向打通的重大项目谋划机制,健全分类分层分级协调、要素靠前协同保障、财力统筹等工作机制,运用好数字化手段重塑政策落实机制,确保各项政策直达快享、精准落地。

二、提振和扩大消费,切实增强消费促发展基础性作用

(一)促进消费扩量提质。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升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拓展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培育壮大首发经济、银发经济、会展经济、演艺经济、赛事经济,提升商圈经济、夜间经济的规模和效益,打造更多精品项目、爆款“IP”。扩大生活性服务消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挖掘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幼等基础型消费,激发文化娱乐、旅游休闲、教育体育等改善型消费。推动入境游加快复苏,优化实施口岸签证、过境免签、邮轮入境免签等措施,全面提升境外游客“吃住行游购娱”便利度。

(二)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加强线上线下联动,持续推进汽车、手机、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医疗设备、电梯等设备更新,优化政策设计、补贴程序、兑付方式,完善“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高效服务机制,扩大政策受益面。

(三)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全面落实国家降利率、降首付、降税费等政策,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妥推进现房销售试点和“好房子”建设试点,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抓好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

(一)切实做好“两重”项目谋划推进。加快已开工“两重”项目建设进度,迭代完善“近期可实施、长期有储备、定期可滚动”的项目库,确保“两重”建设接续有力。强化项目服务保障,用好专班攻坚、督导服务和集中开工等机制,推动新建项目尽快开工、在建项目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二)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安排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1万亿元以上。推动温福高铁、衢州先导智能、追觅机器人等项目开工建设,加快通苏嘉甬铁路、富芯集成电路一期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台州清陶锂电池、丽水机场等项目建成投运。

(三)加强产业项目招引和企业培育。牢固树立项目为王、企业为要的理念,坚持内资外资一起招、国资民资一起引,支持优质企业增资扩产,确保项目投资增速快于GDP增速、制造业投资增速快于面上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占比稳定上升,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国份额保持基本稳定,全省经营主体数量增长5%,其中企业数增长5%。

四、以创新浙江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做深做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的文章。强力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双一流196”工程和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统筹高能级科创平台打造、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育,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化与高校、新型研发机构合作,共同建设科创平台,一体配置资源要素,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概念验证和中试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创新要素充分涌流、创新活力充分激发,全年研发投入强度达3.3%左右,实施重大科技项目400个以上,新引进顶尖人才40名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20万人。

(二)做深做实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文章。推动以企业为主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用融通创新,完善“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415X”集群规上制造业企业营收突破9.5万亿元,新增“雄鹰”企业2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3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0家。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强化标准、品牌、质量引领,加快传统产业“智改数转”,持续推动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制造业重点技改项目5000项以上。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一业一策”支持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提升智能物联、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智能光伏等产业集群建设水平,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7.5%。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深化“人工智能+”行动,加快布局人形机器人、量子信息、类脑智能、合成生物、空天信息和低空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培育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

(三)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争创新一轮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杭州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6.5%以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善常态化监管制度。推进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创新基础设施,有序实施大模型、数据、算力基础性工程,加快探索大科学装置和大科学计划市场化运营模式。

(四)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做大做强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会计服务、法律服务、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建设一批面向制造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化服务机构,加快打造现代服务业强省,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5%左右,新增服务业领军企业200家左右。

五、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

(一)提升平台能级。坚持一手抓“硬件”、一手抓“软件”,高质量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高标准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完善储运基础设施和加工产业布局,招引海事法律、船级社等服务机构,支持油气交易中心做大做强,构建多层次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承接建设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推进新一轮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优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提升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影响力、拉动力,探索建设数字贸易港,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优化提升开发区、高新区、综保区等开放平台功能,持续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良渚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中非经贸和文化论坛等展会。

(二)建强开放枢纽。强化“四港”联动发展,深入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工程,开工建设六横佛渡千万级集装箱泊位群,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重大集疏运工程,深化多式联运集成改革,力争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4000万标箱。提速推进义甬舟、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建设,积极打造“航运浙江”,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全国试点。加速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创新班列市场化运营模式,力争全年开行2500列以上。推进民航强省建设,建成辐射全球的嘉兴航空物流机场,推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四期、温州机场三期、义乌机场改扩建尽早开工建设,谋划推进宁波枢纽建设。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推动“四港”云平台提能扩面,提升整体通关效率、港口作业效率和服务便利化水平。

(三)创新外贸模式。围绕外贸稳量提质,深入打好“稳拓调优”组合拳,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大力拓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绿色贸易和数字贸易,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企业“出海”保订单和海外产业链布局,加强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和利益维护机制建设,全年货物贸易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基本稳定,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分别增长6%、8%、20%。

(四)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强省际基础设施“硬联通、软衔接”,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轨道上的长三角”、数字长三角等重点领域合作取得新进展。继续高质量做好对口合作、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工作。

(五)发展海洋经济和湾区经济。加快发展绿色石化、临港制造等优势产业,培育壮大船舶海工、海洋清洁能源等特色产业,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建设现代海洋牧场,力争海洋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提升环杭州湾、温台沿海等现代产业带辐射功能,推进甬舟海洋经济核心区建设,打造湾区经济新增长极。

六、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一)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两个健康”集成改革,落实落细民营经济32条政策,推动“3个70%”“7个不准”等举措精准落地。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完善政企常态化交流沟通、涉企问题闭环解决机制。尽最大努力推动解决拖欠账款问题,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继续发挥政府和国企带头清欠作用,强化执法监督和失信惩戒,完善拖欠企业账款清偿长效机制。

(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调整国有企业产业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主责主业和投资管理,健全原始创新、应用创新制度安排,省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推动国资国企成为创新浙江建设重要力量。

(三)统筹推进若干重点领域改革。积极参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国企民企战略协同,让民间资本进得来、能发展、有作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健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网通办”,推动企业报表“最多报一次”。深化药品监管改革,提高药品审评审批质效。深化招投标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统一规范招投标管理机制,严格实行全流程全链条监管。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综合查一次”等探索实践,避免多头、重复和过度检查。深化国家区域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一批区域金融改革标志性成果。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完善机构职能体系,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七、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

(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完善“141X”乡村规划体系,全域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和美乡村覆盖率达60%以上。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推动“土特产富”全链发展,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多田套合”工程,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78万亩以上,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520万亩、总产125亿斤。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支持温州打造全省“第三极”,支持金义都市区加快发展,增强四大都市区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县城承载能力,滚动推进重大项目500个以上,支持县城发展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培育一批农业大镇、工业重镇、商贸强镇、文旅名镇。加快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支持山区县做强“一县一业”主导产业,支持海岛县完善“一岛一功能”布局体系,整合提升“发展飞地”,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智慧城市。

(三)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县域为重要单元,开展城乡规划和基础设施一体化提升行动,做强中心镇,培育重点村,加快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积极稳妥推广试点经验。持续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让城乡居民共享现代文明生活。

八、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

(一)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制机制。加强“中国历代绘画大系”研究利用,推进文化基因激活工程,传承和发展宋韵文化、吴越文化、阳明文化、和合文化、南孔文化、黄帝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加强西湖、良渚、大运河等世界遗产保护,活化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二)繁荣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深化新时代文艺精品攀峰行动,不断擦亮“浙产好剧”“浙里大戏”文化品牌,推动传统戏曲繁荣发展。支持优秀文化走出去,推动国潮精品、影视出版、文创动漫等优质产品出海。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化“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优化农村文化礼堂功能。高水平建设体育强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三)培育壮大文化产业。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加快重大文旅产业项目建设,提升之江文化产业带、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等平台能级,发展“文化+科技”“文化+数字”“大视听+旅游”“交通+旅游”等新模式,打造更多文旅“爆款”产品,培育千万级核心景区30个以上,推动文旅产业增加值增长6%。

(四)持续打造“浙江有礼”省域文明品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美在浙江”培塑行动,持续擦亮“最美浙江人”品牌。开展文明实践,实施公众文明素养提升行动,深化书香浙江建设。

九、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打造高水平生态省

(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品质。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稳中有降,地表水国控断面I—III类水质比例不低于97.5%。扎实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共管联治,开展杭州湾海域生态修复提升行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落实向人大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制度。

(二)扎实做好能源保供稳价。积极推进三门核电三期项目,开工建设三澳核电二期、中石化舟山六横LNG等项目,加快建设甬绍天然气管道、荣盛金塘电厂等项目,建成投产舟山新奥LNG三期等项目,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确保新增电力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其中绿色能源占比60%以上。加强能源运行调度,深化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力争全省工商业电价较上年下降3分/千瓦时以上,供浙气源综合价格下降3—5分/立方米。

(三)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精心组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系列活动。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有序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腾出存量用能空间500万吨标准煤以上。

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聚焦道路交通、涉海涉渔、消防、危化品、建设施工、工矿、低空等重点领域,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常态化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化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全力“遏重大、控较大、提本质”。

(二)持续抓好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实施防汛防台抗旱能力提升行动,推进浙江水网建设,扎实做好台风、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等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努力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

(三)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效能,全力防范企业债务和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有效化解房地产风险,全力完成保交楼、保交房任务。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141”基层治理体系,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食品药品全链条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暴力暴恐、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防极端事件发生,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支持驻浙部队建设,扎实做好国防动员和双拥工作。

十一、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保持2300万省外劳动力和240万省外脱贫劳动力在浙稳定就业。

(二)加强社会保障。平稳有序推进延迟退休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推进医疗保障省级统筹,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扩面和权益保障,稳步提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提升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开展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做深做实县域“教共体”,实施普通高中扩容增量计划,深入推进山区海岛“县中崛起”,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加快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接续推进“医学高峰”建设,高水平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推动疾控体系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县级医院综合实力,增强山区海岛县县级医院技术能力,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推动县域医共体向健康共同体转型。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五)扎实做好“一老一小”工作。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规范实施生育保险、休假、补贴等制度,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注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流动、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加快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推进社区食堂(老年食堂)助餐服务扩面提质,加强失智失能照护服务供给。

同时,各地、各部门既要打好“十四五”收官战,高质量完成地区生产总值、研发投入强度、居民收入等目标任务,交出一份经得起检验的高分答卷;还要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精心谋划一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平台,不断积蓄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附件:202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

类别

序号

指 标

单位

2025年目标

经济

发展

1

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

5.5左右

2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稳步增长

3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75.5左右

4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

3.5左右

5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6以上

6

服务业增加值增长

5.5左右

7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2左右

8

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稳定上升

9

项目投资增长

快于GDP增速

10

制造业投资增长

快于面上投资增速

1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5以上

科技

创新

12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3.3左右

13

人才资源总量

万人

1650

14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

22

15

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

53.5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12.3以上

改革

开放

16

货物贸易出口额占全国份额

基本稳定

17

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增长

6

18

实际使用外资额占全国份额

基本稳定

19

制造业使用外资占实际使用外资比重

40以上

文化

发展

20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

6

生态

环境

21

单位GDP能耗降低

3以上

22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

化学需氧量

万吨

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氨氮

万吨

挥发性有机物

万吨

氮氧化物

万吨

23

万元GDP用水量降低(以2020年为基期)

17

24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稳中有升

25

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稳中有降

26

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95以上

27

森林覆盖率

61.5

省域

治理

28

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

90以上

社会

民生

29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100以上

30

城镇调查失业率

5以内

31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2左右

32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33

城乡居民收入倍差

稳中有降

34

山区海岛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平均之比

0.755

35

家庭可支配收入(按三口之家计算)

10万—50万元群体比例

稳步提高

20万—60万元群体比例

36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常住人口)

人

4.3

37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4680

38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

人

25

39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降低

百分点

1左右

40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平方米

3.4

41

人均预期寿命

岁

82.5

安全

保障

42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人/亿元

<0.008

43

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存能力

万吨标煤

12000

44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1500

附件下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