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
发文时间:
2015-07-03 00:00:00
发文机构:
财政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