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浙发改规划〔2016〕67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节能“十三五”规划》是列入省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涉及工程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和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

浙江省节能“十三五”规划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经信委(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