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推动木材保护及相关领域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标准对行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现面向行业征集2025年度团体标准计划项目,推动团体标准的制修订与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标准应紧密围绕木材、竹材及人造板的防腐、防霉、防虫、阻燃、干燥、热处理、强化、复合、(声、光、电、热、磁)功能性改良,以及木结构、竹结构、木器涂料等领域开展,具有可行性,以提升产业竞争力,填补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空白,吸纳科技创新成果,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鼓励成熟的企业标准项目升级转化为团体标准。

二、申报要求

1.协会团体标准为自愿性标准,应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范,制定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

2.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凡申报立项的项目,经审定发布后,由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统一管理。

3.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制修订标准项目相关的科研和技术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起草人应当熟悉标准制修订程序和要求,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对已承担团体标准项目,但还没有完成其承担标准编制任务的负责起草单位,原则上不得再继续申报。

5.申报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原则上为1年内完成。标准制修订项目无财政经费支持,费用支出由申报单位和参编单位共同承担,标委会将统一征集参编单位。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提出立项申请的单位应如实填写《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并将《项目建议书》(附件1)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经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到标委会秘书处。

2.标准立项审查。标委会负责组织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审核和立项工作。

3.申报时间。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是协会日常工作。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可由单位随时提出,协会标委会将根据单位提出的标准立项申请适时组织审查工作,对予以正式立项的标准制定项目在协会官网进行立项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五区1号楼六层602房间

邮 箱:cwpia2011@163.com

电  话:010-68705020

联系人:

关松岩(15710039086)

韩玉杰(13651134640)

附   件:《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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