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发展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我厅联合联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金融监管局、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贯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若干举措》,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反馈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zjyjfgc@163.com。

联系人:高玥,0571-81051463。

附件:

附件1 关于贯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doc

附件2关于《浙江省贯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若干意见》起草情况的说明.docx

附件3征求意见表.doc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