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浙江省贯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若干举措》意见的公告
发文时间:
2025-11-19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发展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我厅联合联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金融监管局、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贯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若干举措》,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反馈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zjyjfgc@163.com。
联系人:高玥,0571-81051463。
附件:
附件1 关于贯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doc
附件2关于《浙江省贯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若干意见》起草情况的说明.docx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