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号),加快推进我省木本油料产业转型升级,浙江省林业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电子邮件或直接在网页上留言的方式反馈至浙江省林业厅。 联系电话:0571-87399022。 电子邮箱:

浙江省林业厅绿化造林处 2015年5月20日

关于加快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号),加快推进我省木本油料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综合发展和持续经营能力,有效增强食用油自给水平,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山区经济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两富”和“两美”浙江建设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提质增效和富民增收为目标,以改革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按照适度规模经营机制和先进生产要素配置的要求,加快全产业链建设,推动产业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跨越发展,不断提高浙江木本油料产品社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切实增强自给能力,有效维护粮油安全。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开发。注重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节约集约利用林地资源,推动产业高效生态、绿色循环发展。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加强政策支持和监管,营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引导经营主体按照市场需求发展提升木本油料产业。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培育。结合实际,发挥比较优势,以适度规模经营与低产低效林改造提升推动传统特色品种做大做强做优,同步科学有序推进适生新品种发展。四是坚持科技创新,跨越发展。激活市场主体和科研院所创新潜能,加快科技研发、成果转换和示范推广,不断提升竞争优势,拓宽发展空间。五是坚持产业联动,集聚示范。以区域规模优势为基础,注重一二三产互融互动、耦合发展,形成全产业链平台,打造集群集聚优势,辐射带动产业。 (三)总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木本油料建成总规模440万亩以上,年产木本食用油6万吨以上,综合产值超过100亿,三产效益结构比例更加合理。主产区农民来自木本油料产业收入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建成10个以上油茶、山核桃、香榧等木本油料县域产业集群,培育5个以上全国知名的龙头企业,打造2个以上全国知名品牌。 二、主要任务 (四)提升基地建设水平。适度扩大油茶、香榧、山核桃(薄壳山核桃)等乡土优势品种发展规模,引导鼓励存量较大低产低效林更新改造,建设一批采用优良品种和实施集约化经营、精细化管理、标准化生产的高效生态木本油料基地。推进良种采穗圃和育苗基地建设,提高良种壮苗生产供应能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稳妥推进林道建设,扶持鼓励适合山地种植、采摘的小型机具普及应用,提高生产能力,实现节本增效。推广立体种植、生态循环等“一亩山万元钱”高效复合经营模式,鼓励发展林下经济,引导茶叶、板栗的经济林基地开展香榧、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树种套种,扶持山核桃、香榧林下生态化经营,促进生态与经济双丰收。 (五)提高精深加工能力。按照“标准化、多样化、多极化”的思路,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优化产品结构。严格遵循分类标准,切实提升各类食用油生产加工水平,确保品质。重点推进精深加工项目,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依托新型衍生品研发,延长产业链,拓宽产业幅,提升附加值。加快生产、精深加工和烘干仓储设施设备优化改造,开发推广生产加工小型机械设备,引导生产设施设备向智能化、标准化、环保型发展。制定完善木本油料主要品种技术标准体系和全过程标准体系,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木本油料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订,加快实施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深入推进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建设,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AAA或AAAA级活动。 (六)加快全产业链建设。以涉及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建设为载体,以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的一产为基础,加快发展综合加工利用等二产和产品营销、休闲农业等三产,打造全链条发展样本。以木本油料产业重点县为依托,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主体培育壮大,生产要素集聚,仓储物流完善,文化品牌推介,推动一产提质增效,二产创新升级,三产引领壮大,促进自身产业间共生共存,跨产业互融互动,形成具有竞争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县域全产业链。挖掘传统产业乡镇(村)的历史文化,规划建设与木本油料乡土特色品种相关的建设与经营项目,鼓励居民、农民就地创业,发展关联的生产体验、休闲观光、养生康体、文化创意、乡村民宿、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 (七)强化主体品牌培育。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家庭林场和专业大户,鼓励股份化改造,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壮大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企业,推进企业重组、兼并、股改上市,培育行业知名龙头大企业,示范带动发展。鼓励企业与以林农为主体的经营组织进行参股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共享增产增值红利。做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证明商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定以及“三品一标”的申请使用管理工作,引导申报使用省级以上驰名商标,推广集体商标标识和森林食品品牌,推动区域品牌整合塑造,发挥集聚影响效应。依托我省信息经济产业优势,特色化发展电子商务和大宗林产品现货电子交易;提升巩固传统实体专业市场,建设物流配送集聚中心,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复合型营销体系。加大木本油料历史、文化、功能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名度和大众接受度,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用油,促进形成绿色健康的饮食习惯。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发展木本油料产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制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林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产业发展系统性研究,抓紧落实具体实施计划制定、技术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发改、财政、科技、市场监管、水利、交通、农业、商务、金融和扶贫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障木本油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九)加大政策支持。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农民和社会投入为主的多元投入机制。要突出重点,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关系粮油安全、产出效益比相对较低主要品种的扶持标准,支持良种推广、低产低效改造、抚育管护、设施提升、生态复合经营科技示范等关键环节。要科学利用产业竞争性项目,整合资金,提升木本油料重点县全产业链建设水平,辐射带动发展。要给予26个县重点倾斜,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要加大政策性金融扶持措施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通过丰富贷款种类方式、规范贷款贴息、试点专项产业保险等,多方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积极争取欧洲投资银行等外来资本,借力助推产业发展。 (十)突出科技支撑。在发挥科研机构传统优势服务产业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市场化,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打造以技术创新推广、市场拓展和龙头带动为特征的产业孵化器。培育和推广具有适宜发展、区域差异、比较优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重点加强良种选育、栽培种植、病虫害防治、加工机械、林产品精深加工、储藏保鲜等先进实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动生产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升主导产品的传统特色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实现产品高附加值和高收益。加强科技推广服务与技术培训支撑,不断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 (十一)强化市场监管。积极发挥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对木本油料原料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强化产地准出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质量送检、抽检、公示和责任追溯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要主动引导经营主体建立产业联盟和产业协会,开展行业协调、行业自律、行业服务,优化市场环境,防止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