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整合设立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发文时间:
2015-07-01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财政厅
我省整合设立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我省将工业转型升级等10个专项资金整合为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一般采取因素法和竞争法等方式进行分配,重点用于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利用,全面实施“三名工程”;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信息经济加快发展,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支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节能、清洁生产和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提升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支持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全面推进“腾笼换鸟”;支持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中药等产业传承保护和改造提升,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工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支持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升级,推进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应用;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