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 

 

乐清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