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
发文时间:
2024-11-30 00:00:00
发文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已经2024年10月12日第1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同时废止。
主任:郑栅洁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