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文时间:
2016-06-03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项目的补充通知
根据我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浙科发计〔2016〕98号),国际合作领域项目现已正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国际合作领域中的“联合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按照浙科发计〔2016〕98号文件规定的流程和要求组织申报,并另行提交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统一纳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评审及管理。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和力量合作应征工业、农业和社发领域主动设计项目的,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国际合作项目”。
2.“联合共建研究中心或实验室”、“联合共建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和“联合共建科技或创新园区”等3类项目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提交至我厅国际合作处,纳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计划”管理。申报材料包括《浙江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经费概算、佐证材料(须包括合作协议、合作基础等)各一式二份。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上述材料均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3.申报截止时间、项目内容、申报主体等其他事项按照浙科发计〔2016〕98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洪晨鸣
电话:0571-87055837
邮箱:hongcm@zjinf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