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文件精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组织开展。现将授权范围内有相应国标的职业进行梳理并公布,请各分中心仔细对照,并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

详见以下列表:

序号

职业/工种名称

职业编码

国标名称

1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4-08-05-01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人社厅发〔2019〕11号

2019-1-14

2

机动车检测工

4-08-05-05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机动车检测工(在用车部分)》

人社厅发〔2019〕114号

2019-12-20

3

计量员

4-08-05-06

国家职业标准《计量员(试行)》

人社厅发〔2023〕32号

2023-08-31

4

物理性能检验员(建筑材料试验工)

6-31-03-02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物理性能检验员(建筑材料试验工)》

人社厅发〔2020〕102号

2020-10-29

5

无损检测员

6-31-03-04

国家职业标准《无损检测员(试行)》

人社厅发〔2023〕32号

2023-08-31

特此通知。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