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4-02-05 00:00:00
发文机构:
海关总署
为实施联合国框架下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海关总署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zhangyuhua@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5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管理规定》修订说明.docx
海关总署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