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推荐数字消费创新案例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数字消费在释潜力、扩内需、稳增长、促转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在数字消费领域的先进经验、举措机制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效应,加快打造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推荐数字消费创新案例,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开展时间
为持续营造浓厚创新发展氛围,于5-7月组织开展数字消费创新案例推荐。
(二)推荐方向
请各地对照数字消费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及案例推荐标准(附件1、附件2),重点围绕“电子商务促进传统产业带数字化转型”、“数实融合消费新场景”、“人工智能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运用”、“电子商务推动以旧换新”等方向提炼创新做法、举措机制。
推荐案例应聚焦各关键领域,有突破性、示范性,可复制可推广,特别是在推进数字消费创新提质发展过程中,取得实际成效,能在全省乃至全国打响品牌。
(二)案例筛选(6月中旬-6月下旬)。省商务厅将根据申报情况,会同省级相关单位及业务部门进行筛选把关,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入围案例名单。
(三)专家评审(6月下旬-7月上旬)。组织路演,邀请相关省级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高校和智库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以现场演示、汇报答辩的方式对入围案例进行复审,形成创新案例建议名单。
(四)领导审定(7月上旬-7月中旬)。创新案例建议名单报请领导审定后,按程序通报公布。
本次案例征集工作由省商务厅组织实施。入选的创新案例将集结成册,在《浙江商务(专报)》、“浙江商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并择优推荐报送国家部委,适时在各类重大活动中发布推广。
案例申报表要求重点突出、数据准确、逻辑性强,内容确保真实,不得存在虚假情况。请有意向的申报单位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Word版电子稿及盖章扫描件(附件3)发送至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联系人:
余 静:13033616216,0571-86081132(浙政钉同号)
章侃丰:15257228827,0571-86080791(浙政钉同号)
附件:1.数字消费工作目标及具体内容
2.数字消费创新案例推荐标准
3.数字消费创新案例推荐申报表
浙江省商务厅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