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银行支付机构:

根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章程》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自律管理评价实施办法》(中支协发〔2026〕130号),现就非银行支付机构2025年度自律管理评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全部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

二、评价内容

评价对象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自律管理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自律管理评价实施办法》对“自律管理评价指标及标准”进行了修订,请按照修订后的《非银行支付机构自律管理评价指标及标准》(见附件)执行。

(二)各支付机构2025年度自律评价材料提交、初评结果查看及复议申请等工作均应通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自律管理评价系统(网址:pingjia.pcac.org.cn/member)开展,该系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放使用。

(三)协会拟于9月22日组织开展非银行支付机构自律管理评价工作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各支付机构应于10月15日前在线完成自律评价材料提交工作。

(五)请各支付机构高度重视,确保自律管理评价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联系人:王慧 010-66239240

附件:非银行支付机构自律管理评价指标与标准(另行发送)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