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有关申报事项的公告
发文时间:
2026-09-04 00:00:00
发文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26年第28号)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现予公布。
本公告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2.《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