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6-09-04 00:00:00
发文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规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以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起草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scerbu@csrc.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市场二司,邮编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4日。
中国证监会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