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乐政发〔2024〕6号)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温州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入驻企业(团队)租金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年入驻在温州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且在2024年度内符合租金补助条件的在孵企业(团队)。

二、工作流程

请各孵化载体运营单位全面梳理本载体2024年度内符合补助条件的入驻企业(团队),并切实履行通知、收集职责,即由运营单位统一告知入驻企业(团队)提交申报材料,并将收集到的材料汇总后报送至我局。

三、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2024年度的有效租赁入驻合同


2

入孵企业(团队)与运营单位的租金转账凭证及发票

须与合同对应

3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4

租金补助明细表

详见附件1、附件2

5

高层次人才项目(E类以上)

需额外提供人才认定证明、人才在公司股权投资的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

四、报送要求

请各运营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统一将完整纸质材料报送至乐清市科学技术局科创中心。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本次补助申请资格。

联系人:张佳敏 联系方式:0577-62562207

地址:乐清市科技局科技巷1号2楼206号办公室


附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场地租金补助明细表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