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审查,由杭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牵头制定的《人工智能应用质量管理活动评价指南》团体标准符合制定立项条件,现予立项。请牵头单位有序组织开展标准研制,按时(时限:六个月内)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联系人:程坡,联系方式:0571-88360865。


浙江省质量协会 

2026年8月18日


附件:关于《人工智能应用质量管理活动评价指南》团体标准制定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