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传授技艺、技改革新、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建立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乐人社〔2012〕77号)、《乐清市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办法》(乐人社〔2019〕38号)规定,决定开展2026年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2026年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工艺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为依托,由我市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办,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

二、申报条件

2026年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大师:领办人应是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荣获温州市级及以上技能类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担当技能大师(地市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领办人年龄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并提交与申报单位一致的社保缴费记录。工作室除领办人外拥有一支由不少于3人组成的技术技能人才团队(其中至少3人需为申报单位人员),成员应是技能高超、业务精湛的高技能人才。

2.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3.有项目: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温州市及我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4.有传承:在培养紧缺高技能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在传统工艺传承等方面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格式为“乐清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场地照片、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简况以及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政策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乐清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黑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后,于2026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行政管理中心二楼A227室,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7-61880263,电子邮箱:yqa227@126.com)。

四、认定程序

1.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2.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办公室(设市人力社保局)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确定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发文公布并授予“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

五、支持措施

1.按照适当支持原则,我市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

2.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择优推荐参评国家、浙江省、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3.对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优先推荐技能类荣誉评选。

附件:乐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




中共乐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总工会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