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6-08-07 00:00:00
发文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业务实践发展变化,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