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配合深市RTGS结算模式相关功能优化上线,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指南自2026年8月10日起施行,原2018年7月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26年8月10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