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 进一步推动供需动态平衡的通知》(国烟法〔2026〕21号),保证电子烟监管政策体系的统一协调性,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国烟办〔2022〕43号)、《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国烟法〔2024〕104号)、《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国烟法〔2024〕120号)、《电子烟产品追溯管理细则》(国烟办〔2022〕43号)、《电子烟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细则》(国烟法〔2022〕125号)、《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撤销管理细则》(国烟办〔2022〕104号)、《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第2部分:电子烟》(国烟办综〔2024〕25号)等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政策文件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修订内容说明

2.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3.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

4.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

5.电子烟产品追溯管理细则

6.电子烟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细则

7.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撤销管理细则

8.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第2部分:电子烟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