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

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用好城市更新重要抓手,推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城乡建设管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本质安全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30年,全面形成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建成全国城市更新、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城市精细智治高地,基本建成现代化人民城市,擦亮“浙里城市、幸福家园”金名片,充分彰显诗画浙江生动图景。

浙江省“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属性

2025年实际值

2030年目标值

1

城镇建设高质量样板数(个)

预期性

〔1000〕

2

未来社区(完整社区)覆盖城镇社区比例(%)

预期性

27

40

3

地下管网新建改造长度(公里)

预期性

〔28413〕

〔10000〕

4

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预期性

6.9

5左右

5

保障性住房新增受益人数(万)

预期性

〔152〕

〔170〕

6

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预期性

4.9

4左右

7

高星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

预期性

30

45

8

现代化美丽城镇覆盖率(%)

预期性

33

53

9

城镇周边村生活污水纳厂处理率(%)

预期性

89.6

95

10

增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数(个)

预期性

〔42〕

〔40〕

11

城市内涝防治达标率(%)

预期性

95

97

12

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实现率(%)

预期性

81.8

100

13

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指数*

预期性

80.6

88

14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

预期性

88.6

90

注:1.〔〕为五年累计值。

2.*是依托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基于5个维度18项指标计算形成的综合性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