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规划

为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展望至203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动完善共同富裕体制机制,着力在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等方面先行示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走在前、作示范。

(二)发展目标。按照“锚定五年、谋准三年、扎实干好每一年”的要求,深入落实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到2030年,经济大省带动和支柱作用全面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新跃升,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的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加快实现,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模式,先行示范作用充分彰显。

——基本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接近发达经济体水平。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高能级开放强省、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建成,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7万元左右,研发投入强度达3.5%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达30万元/人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GDP增长同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万元左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样化的生活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富民惠民安民走在全国前列。

——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城乡区域差距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居民收入在保持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倍差持续缩小至1.77、居全国省(区)前列。山区海岛县内生发展动力更加强劲,GDP增速保持高于全省平均,所有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健全,建立与人口发展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机制。

——基本建成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稳定成型。“扩中提低”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家庭可支配收入(按三口之家计算)10万—50万元群体比例达80%左右。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更加优化。

——基本建成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跃上新高度。基本建成高水平文化强省,人的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基本建成更高水平生态省,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美丽中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建成平安中国示范区,新时代“枫桥经验”金名片持续擦亮,重点领域风险有效防范化解,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保持全国前列。

到2035年,我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共同富裕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浙江省“十五五”时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目标

序号

领域

指标名称

2025年

2030年

指标属性

1

经济高质量发展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14

17左右

预期性

2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5

高于GDP增长

预期性

3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8.2

7.5

预期性

4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6.9

5.5以上

预期性

5

服务业增加值增长(%)

5.8

5以上

预期性

6

缩小“三大差距”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76.4

78左右

预期性

7

和美乡村覆盖率(%)

73.1

90以上

预期性

8

城乡居民收入倍差

1.81

1.77

预期性

9

地区发展均衡度(人均GDP变异系数)

设区市

0.281

稳步下降

预期性

县(市、区)

0.521

稳步下降

预期性

10

山区海岛县GDP平均增长(%)

6.2

高于全省平均

预期性

11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4.8

与GDP增长同步

预期性

12

家庭可支配收入(按三口之家计算)10万—50万元群体比例(%)

77.5

80

预期性

1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万元)

4.4

6左右

预期性

14

城镇调查失业率(%)

4.6

5以内

预期性

15

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

35

38.5

预期性

16

保障和改善民生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68.5

75

预期性

17

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提高(百分点)

〔5〕

预期性

18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1.5

12

预期性

19

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数(万个)

97.6

133

预期性

20

每千人口拥有医护人员数

执业医师数(人)

3.8

4.0

预期性

注册护士数(人)

4.6

5.3

预期性

21

人均预期寿命(岁)

82.5

83

预期性

22

国民体质优良率(%)

41.1

45

预期性

23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

89

90以上

预期性

24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数(万人)

2515

2645

预期性

2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元)

531

稳步提升

预期性

26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300

5700

预期性

27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月)

1190

稳步提升

预期性

28

保障性住房新增受益人数(万人)

30

〔170〕

预期性

29

文明和谐美丽家园

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

10.8

11.3

预期性

30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7.2

8

预期性

31

活跃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重(%)

19

20.2

预期性

32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完成国家确定目标

约束性

33

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25

25以下

约束性

34

优良水体比例(%)

完成国家确定目标

约束性

35

纠纷前端化解率(%)

47

52

预期性

36

观察指标

缩小“三大差距”指数

稳步提升

预期性

37

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指数

105.63

(2024年)

稳步提升

预期性

38

群众共同富裕满意度

86.5

(2024年)

逐年提升

预期性

注:〔〕内为5年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