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有序推进温州市区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功能转变指导意见的通知》(温政办函〔2024〕55号)文件要求,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关于调整更新温州市区核心片区(204平方公里)工业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土地收益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7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来信来函等方式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方剑利;

联系电话:0577-88350409;

电子邮箱:wenzhougt@163.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

附件:

1.关于调整更新温州市区核心片区(204平方公里)工业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土地收益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调整更新温州市区核心片区(204平方公里)工业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土地收益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