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公路工程计价依据,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公路工程山岭隧道正洞扩挖补充预算定额》等3项补充定额标准,现予以发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请及时函告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86-1号1501室,邮政编码:310011)。联系人:何翔,联系方式:0571-83789623。

附件:浙江省公路工程补充预算定额(2025年)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