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公开征求《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6-05-18 00:00:00
发文机构:
海关总署
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规范检疫除害处理单位核准及监督管理工作,海关总署对《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和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在本页面底部“我要建议”文本框内填写相关意见建议,然后提交。
二、电子邮件:pqdgacc@126.com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公开征求《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
附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海关总署
2026年5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