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面向联合实验室征集省“尖兵”“领雁”重大攻关任务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6-05-11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省科技厅《关于支持企业主导实施省“尖兵”“领雁”项目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化“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伙伴计划”与“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 协同攻关“双机制”联动,支持联合实验室聚焦产业发展前沿和重大技术瓶颈,定向布局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加快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聚焦企业真实攻关需求,以联合实验室为攻关主体,遴选一批企业投入大、攻关目标明确、有望形成重大突破和标志性成果的攻关任务,择优纳入定向支持范围,构建高效协同的产学研用攻关机制,促进科研方向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科研成果优先在企业转化,实现融合协同“最高质效”。
二、支持方向
本次征集聚焦产学研深度协同的科技攻关任务,符合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方向,具体类别为:
1.应用基础研究类(纳入“领雁”):围绕产业发展前沿,解决重大应用需求和关键核心技术源头创新问题,开展前沿引领技术研究,阐明科学机制、原理并形成可转化的技术路径,强化源头创新供给。
2.重大技术攻关类(纳入“尖兵”):围绕产业发展、企业生产中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瓶颈,开展产品化、工程化、产业化攻关,解决关键单元技术、关键零部件、重大整机产品、重大工程等实际问题,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
三、申报条件
依托联合实验室申报的攻关任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承担主体:由企业牵头承担,并以企业与科创平台、高校共建的联合实验室为依托,联合实验室应建在高校或科创平台,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建立长期稳定协同攻关机制。
2.企业投入:近3年企业已实际投入联合实验室经费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 以实际到账为准), 已建成实体化科研平台,配备相应的科研设施、组建专职团队, 已稳定开展研发活动。
3.攻关基础:聚焦企业重大技术瓶颈,需求明确、路径可行,拥有良好技术积累与前期成果,具备持续攻关的基础条件,具备快速突破条件,预期形成重大标志性成果、知识产权或应用示范,有效破解产业发展痛点难点。原则上,本次申报的攻关任务研发总投入规模达2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不超过总体进度的三分之一,按科技计划要求进行配套。
四、申报要求
1.本次征集实行限额申报,每家企业联合实验室仅限申报 1项重大攻关任务,且由企业牵头申报,联合高校或科创平台协同实施,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2. 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联合实验室重大科研攻关任务征集表》(见附件 1)及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企业资金到账凭证、前期投入证明、科创平台认定文件等,以及汇总表(见附件2),于5月12日中午前报送至联系人吕于成(微信同号13967527238),线下地址: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西五楼541办公室。
3. 申报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联合实验室运行情况、攻关需求的紧迫性和可行性,佐证材料需清晰可查。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
0571-81051499(项 目中心)
0571-87054004(基础处)
0571-87054693(规划处)
区科技局:
0571-89537202
0571-89537205
0571-89537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