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公开征求《海关总署关于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监管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6-04-09 00:00:00
发文机构:
海关总署
为进一步规范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监管,更好适应出境竹木草制品贸易发展需要,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总署关于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监管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该公告正式实施后,《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同步废止。现就《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和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在本页面底部“我要建议”文本框内填写相关意见建议,然后提交。
二、电子邮件:pqdgacc@126.com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公开征求《海关总署关于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监管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9日。
附件:《海关总署关于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监督管理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海关总署关于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监督管理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海关总署
2026年4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