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乐清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6-03-10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 8011—202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乐清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或社会公众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4月9日前将修改意见及建议通过电子邮件、书面信函等方式反馈至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征集时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4月9日 联系科室:教育培训科 联系人:叶燕微 联系电话:0577-61889016 电子邮箱:183343957@qq.com 通信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行政管理中心四楼A421办公室(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