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25〕31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办〔2026〕1号)精神,现就做好组织参加2026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主要面向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其中,企业培训对象包括我省上市公司、省属一二级国有企业、市属一级国有企业及其他非国有重点企业的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同级别的单位分管领导、财会部门负责人,优先考虑上市公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培训对象包括省级一二级预算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或同等职级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培训对象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含权益合伙人、授薪合伙人及同级别人员)。 

二、班次安排

2026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共设置三类班次,分期采用面授方式进行培训,其中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以下简称企业班)2期,共140人,每期培训10天;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岗位能力培训班(以下简称行政事业班)1期,共32人,共培训10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班共12期,每期约100人(视报名情况动态调整),每期培训5天。

企业班和行政事业班培训时间安排、报名截止时间、培训推荐名额详见《浙江省2026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班参训工作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另行组织布置。省财政厅根据推荐情况统筹确定我省参训人员名单。每期培训班安排1-2名同志跟班管理,各地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统筹使用高层次财会人才培训培养资源 加强跟班管理的通知》(浙财办发〔2025〕9号)要求,做好跟班管理人员报名工作。

三、培训地点及费用

培训师资及场地费用由财政部承担,学员食宿费用及往返交通费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单位报销,各期培训班地点及食宿标准如下:

1.企业班(第5期)、行政事业班: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福建省厦门市环岛南路4001号),住宿费400元/天,餐费100元/天。

2.企业班(第14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丽苑街9号),住宿费:学生公寓340元/天,商务间500元/天;餐费120元/天。

四、组织报名程序

1.省财政厅负责我省参训的组织布置等工作,省总会计师协会负责具体实施。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丁丽霞,电话:0571-87058442;省总会计师协会联系人:余淑兰,电话:15867188719,0571-87381563。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先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以下简称全国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网站右侧导航栏“操作说明”),请准确填写岗位职务、职称等关键信息,且需与报名条件相符,以便上报报名信息并记录培训情况。

3.全国平台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再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址https://kjzj.czt.zj.gov.cn)“个人办事”-“会计人才选拔及评优评先”-“财政部岗位能力培训”模块(操作手册可下载后查阅)在线填写《浙江省2026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在线填报后,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由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财政部岗位能力培训”模块的“填写及上传佐证材料”页面“上传报名表”处上传PDF格式的报名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提交至省财政厅,其他单位提交至所在设区市财政局。各市财政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浙江省会计管理云平台”-“财政部岗位能力培训”模块填写审核意见,在分配名额内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至省财政厅复核。

4.省财政厅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核,优先考虑近三年未参加培训并具有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训人员名单经财政部会计司复核后,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申报人员。

5.企业班(第5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企业班(第14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行政事业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月12日上午9:00。

6.各市财政局、省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市财政局应严格对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上报。各市上报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分配名额的重要参考。

2.同一个单位原则上培训人数不超过1人。已参加前两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的人员本次不再参加。报名2025年度培训但未参加的,本年度不得再报名。

3.报名人员一经审核通过必须如期参训,原则上不得请假或缺课。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应提前7天通过浙江会计之家原报名通道提交请假申请,并须省财政厅审核同意。未按时参加培训又未提前请假造成培训名额浪费的,取消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以后三个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报名资格。

4.参训人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的予以结业,结业时发放“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证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在全国平台登记企业班、行政事业班学员培训情况。


附件:1.浙江省2026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2026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报名表

 

  

浙江省财政厅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