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建设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5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提前批省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15466万元分配给你们,并同时下达2026年提前批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任务清单,其中重大水利项目12354万元,一般水利项目和管理任务88万元,款列“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

请你们严格按照浙财农〔2024〕2号文件规定要求,做好自筹资金配套工作,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水利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经常性经费以及其他与水利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无关的支出。


附件:1.乐清市2026年提前批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2.乐清市分解落实省水利厅2026年提前批重大、一般水利建设项目和管理任务计划表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水利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