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提升专利质量,强化知识产权支撑,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我局牵头制定了《浙江省专利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1月23日前以实名方式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反馈我局知识产权发展处。

  联系人:徐小军

  联系人电话:057189761322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金汇大厦

  开始时间:2026-01-15

  结束时间:2026-01-23

附件:浙江省专利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6年1月15日

 浙江省专利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专利数量和质量是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为加快提升专利质量,强化知识产权支撑,更加有力推动创新浙江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的重要要求,锚定打造知识产权强省目标,完善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体系,加快提升专利质量,全面塑造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作用,为建设创新浙江提供有力支撑。到2027年,全省每万人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27件,高价值发明专利占比达到44%,专利质量进入全国II类地区前列。到2030年,全省每万人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30件,高价值发明专利占比达到50%,专利质量进入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工作体系

1.建立部门共推机制。建立发展改革、经信、教育、科技、商务、卫生健康、国资、知识产权等部门协同共推机制,将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工作纳入到产业规划、“315”科创体系建设、“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教科人一体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等工作中,融入各类工作载体一体推进。(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立上下联动机制。推动各地立足特色优势产业,推出相应工作载体,建立健全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机制,构建省市县三级梯次递进的培育体系。(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3.建立联合创新机制。加强产业知识产权科研服务体系建设,发挥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和创新联合体、知识产权联盟等载体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服务机构组建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推进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和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卫生健康委)

4.建立源头把关机制。全面建立自主创新、技术引进和出口、人才管理和引进等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坚持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的鲜明导向,从源头遏制不以真实发明活动为基础的专利申请,全面落实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委人才办、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商务厅)

(二)提升主体能力

5.提升企业专利创造能力。运用知识产权“百场万企”培训、“一月一链”“专精特新专项辅导”系列对接等活动载体,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提高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将工业“六基”、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及重点产业链领域的高价值发明专利质效作为优质企业培育发展行动、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梯队的工作内容,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示范引领作用,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金种子”计划,推动更多企业贯彻实施相关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加快实现企业研发能力和专利创造能力同步提升。(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

6.提升高校、科研机构专利创造能力。结合高校科技创新攻关行动,发挥技术转移转化机构、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作用,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重点科研任务相适应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布局中长期规划。(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7.提升科创平台专利创造能力。推动各类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贯彻实施《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支持有条件的科创平台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高价值发明专利布局策略。(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三)优化整体结构

8.提升科技创新项目专利质效。出台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指引,全面推行专利导航精准决策机制,将知识产权信息深度挖掘和分析利用贯穿于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技术研发、试验验证、推广应用等全技术周期,指引优化研发路径,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高价值发明专利布局。围绕省“尖兵”“领雁”重大科技计划和工信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实施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9.放大产业专利优势。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专利规模,将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作为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的内容,引导相关企业做大高价值发明专利规模,增强产业竞争力。出台传统产业高价值发明专利布局工作指引,制定传统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创新的国际专利分类(IPC)目录,“一业一策”指导加强专利布局。(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经信厅)

10.加强国际贸易专利布局。推出海外专利布局引导项目,鼓励重点出口企业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企业海外研发机构等结合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环境,加强海外专利布局,提升国际竞争能力。汇编重点贸易国家、地区的专利申请途径、费用和审查规则,支持企业用好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等通道提高PCT国际专利申请效率。(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省科技厅)

11.深化存量专利盘点。推动全省高校、科研机构充分运用存量专利盘点成果,对质量低、转化难的专利合理制定策略,减小冗余专利规模,实现“瘦身”“降本”。全面梳理盘点各地传统产业专利,推动专利结构逐步优化。梳理盘点高校、科研机构在工业“六基”、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及重点产业链领域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推动专利交易与转移转化。(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12.推进专利申请前评估。联合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印发实施《浙江省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指南》,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对相关机构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申请专利时开展质效评估,从源头上提高专利质量。(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

(四)强化服务支撑

13.健全精准服务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护航战略科技力量行动,面向高能级科创平台、科技领军企业等重点创新主体实施“一单位一团队一方案”服务,面向初创型科技企业实施专员服务,靠前指导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一市一链一池”赋能服务,推动各设区市聚焦重点产业链构建专利池,培育一批原创性、基础性专利和高价值发明专利组合。(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14.优化审查资源配置。开展专利预审精准服务保障助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高质量运行国家试点,统筹全省专利快速预审、优先审查、集中审查资源,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价值发明专利快速获权,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专利快速预审、优先审查等政策,指导传统产业优化高价值发明专利申请策略。(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经信厅)

15.提升专利代理服务水平。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百千万”工程,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创新发展,支持知识产权代理、运营、评估、交易、托管、检验、鉴定等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壮大,积极引进专业化、国际化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依法对严重失信的代理机构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五)突出政策激励

16.优化区域和产业发展评价。调整优化创新浙江建设、“315”科创体系建设、开发区、制造业发展综合评价和“科技创新鼎”“浙江制造天工鼎”评选等涉及的专利指标评价方式,完善科技进步等统计监测体系,将高价值发明专利占比等指标纳入统计监测范围,更加突出考量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统计局、省知识产权局)

17.优化主体能力评价。适时调整优化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遴选、认定涉及的专利指标评价方式,更加突出考量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18.优化项目绩效评价。调整优化科技创新、产业项目遴选和绩效涉及的专利指标评价方式,更加突出考量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19.优化人才能力评价。调整优化各类人才认定、职称评价等涉及的专利指标评价方式,更加突出考量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人力社保厅)

三、组织实施

    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抓总,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细化举措,按职责分工推进实施。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本地区专利质量提升工作体系,塑造知识产权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