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垦综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农垦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有关农垦集团公司:
为做好全国农垦经济发展年度统计工作,根据《农垦综合统计调查制度(2024版)》(以下简称《制度》)要求,请各垦区组织开展2025年度农垦综合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2025年度综合统计年报
请各垦区按照《制度》综合统计部分的年报调查表式和指标解释,开展报表布置、数据填报、数据审核、数据报送等工作,按时完成综合统计年报报表填报。为提高数据填报质量,请在填报时对数据增减幅度超过10%的指标变动原因作出简要说明。
二、开展2025年度垦区经济发展情况分析
请各垦区在填报2025年度综合统计年报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垦区年度经济发展态势和特点,重点分析农场数量、农垦土地利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主要粮食作物单产、农业机械化、绿色发展、农垦科研、二三产业发展等方面情况,形成《2025年垦区经济发展情况分析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请于2026年3月10日前完成2025年农垦综合统计年报报表填报工作。于2026年3月31日前报送《2025年垦区经济发展情况分析报告》。
(二)报送方式。年度综合统计报表通过农垦国有农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采集系统(https://zhpt.farmchina.org.cn/)填制报送,《2025年垦区经济发展情况分析报告》文字材料请发送至邮箱:JingjingL01@126.com。
(三)确保质量。请各垦区严把数据审核关,按照综合统计年报审核公式全面审核相关数据。年报数据质量将作为统计工作评价和表扬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罗菁菁 010-59199598
农业农村部农垦局: 王 进 010-59192681
北京久其公司技术支持:郭继伟18230018816
农业农村部农垦局
2025年12月31日
通知下载: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垦综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统计资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