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相关事项公示和公开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5-12-31 00:00:00
发文机构: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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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5〕2号)文件要求,现就就业创业相关事项公示和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政策直接执行。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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