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推动玻璃、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提升,现批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5.1-2025)

  《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433-2025)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2月24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