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民航发展基金预算(转移支付部分)的通知》(财建〔2025〕384号)要求,现将2026年民航发展基金预算(转移支付部分)提前下达给你们,相应增加你市、县(市)和单位2026年“21469民航发展基金支出”款级科目下相应项级支出预算指标。现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的具体项目、金额和支出功能科目代码详见附件1,支出列入2026年预算,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

二、本次下达资金的相关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5,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全过程预算管理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6年民航发展基金预算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部分)资金明细表

2.2026年民航发展基金预算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部分)绩效目标表(投资补助)

3.2026年民航发展基金预算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部分)绩效目标表(中小机场补贴)

4.2026年民航发展基金预算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部分)绩效目标表(贷款贴息)

5.2026年民航发展基金预算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部分)绩效目标表(通用航空发展)


浙江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