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乐清市矿业权出让实施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意见的函
发文时间:
2025-12-01 00:00:00
发文机构: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规范乐清市矿业权公开出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净矿”出让,维护矿业权市场秩序,保障相关权益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民法典》、《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净矿”出让工作的指导意见》(浙自然资规〔2024〕1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乐清市矿业权出让实施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征求意见期限内由本人递交书面意见至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 联系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6幢3楼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事务科 电子邮箱:671581222@qq.com 联系人:钱魁 联系电话:0577-61889388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