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培〔2017〕80号)和《温州市安全生产考试点与考试相关人员管理规定》(温应急[2021]17号)要求,结合各有关县(市、区)承担的培训考核情况,现下达对温州市2025年应急管理培训考核经费共计60.88万元,并相应增加你县(市、区)2025年度“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预算指标(具体补助金额详见附件),用于安全生产考试点临聘考务人员、监考、交通、计算机网络、设备设施、维护和耗材等费用支出。

各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严格按照补助用途使用,请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1.2025年度温州市应急管理培训考核经费分配表

2.项目支出预期绩效目标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度温州市应急管理培训考核经费分配表

单 位

考试点

考试点补助金额(万元)

焊工补助金额(万元)

合计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1

4.17

1

5.17


龙湾区应急管理局

2

8.34

6.2

14.54

(2.2万元用于温州湾考试点焊工补助,4万元用于龙湾考试点焊工补助。)

瓯海区应急管理局

1

7.47

3.95

11.42

(11.42万元用于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11、12月全市集中考试补助及焊工补助)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1

4.17

0.8

4.97


瑞安市应急管理局

1

4.17

1.4

5.57


永嘉县应急管理局

1

4.17

2.4

6.57


平阳县应急管理局

1

4.17

3.2

7.37


苍南县应急管理局

1

4.17

1.1

5.27


龙港市应急管理局

1(因场地搬迁,未考试)

0

0

0


合 计

(10)

40.83

20.05

60.88


附件2

项目支出预期绩效目标表(2025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温州市应急管理培训考核经费(转移支付)

项目起止时间

2025年1月-12月

项目负责人

邵继翔

联系人

叶小珍

联系电话

88968985

项目属性

□新增 R延续

项目口径

R经常性 □阶段性 □一次性

立项

依据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试行)》(安监总宣教〔2014〕139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3〕26 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温州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点。

项目

概况

为加强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督促各地更好地完成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考试点正常运行。

绩效

目标总体

描述

全市10个考试点均委托当地应急管理局管理辖区内安全生产考试,市局不定期对考试点进行巡查。拟于11月份联合市财政局下达给相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由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支付各个安全生产考试点,用于考试点日常运维支出及焊工耗材费用。

资金

来源

总投入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市级财政

其他

95



95


绩效

目标

投入目标

工作事项

起止时间

预期支出内容

资金 测算数

测算依据及说明

安全生产考试经费

全年

55

40.83

全市10个考试点(因龙港考试点场地搬迁,今年未开展考试;瓯海考试点补助不需要,这两个考试点未给予补助)每个点平均约4.17万(8个*4.17万元/个=33.36万元;最后两个月集中在瓯海考试点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补助为7.47万元)。

焊工耗材

全年

40

20.05

全市焊工考试人数约为4010人次*50=20.05万元。


合计

95

60.88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权重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全生产考试点维护=10个

20%

转移支付


质量指标

合格率达到80%

40%

转移支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特种作业人员业务能力

40%

转移支付

单位已有的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