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药品出口贸易,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出口证明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制定了《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出口证明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出口证明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