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查询打印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5-11-07 00:00:00
发文机构:
海关总署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便利企业获取保管期限内的报关单证及数据,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海关总署起草了《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查询打印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和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statistics@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查询打印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有关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