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实现国土空间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我市起草了《温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6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568016848@qq.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温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书面信函: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温州市民中心B幢318办公室(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邮编:32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温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3.联系电话:0577-88925709。

4.在线留言:通过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三、注意事项

请提交意见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

1.温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温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