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文时间:
2025-11-04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浙江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12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省人力社保厅。
电话:0571-87057810
联系地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杭州市省府路8号,邮编310025)
附件:浙江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