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财政局、商务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8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33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你市项目申报情况,现下达2025年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3万元,相应增加你们2025年“216069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预算指标,资金专项用于二手车出口奖补。

请你们收到本通知后,按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分配拨付资金,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同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年度任务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商务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