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5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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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申报日期
申报推荐时间。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 5 日,所在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9 月18 日,下级评委会(受理点)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10 月10 日,逾期不再受理。
评审范围
专业范围:机电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 6 个专业。
申报条件
助理工程师: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需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s://jxjy.jxt.zj.gov.cn/iext/zgProject/index.jsp)登记,申报时核验近三年(2023-2025)年度学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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