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转企业,更方便了!
发文时间:
2025-07-03 00:00:00
发文机构:
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烟草局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按程序及时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