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关于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


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0日,请于7月10日24点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iuh@most.cn。


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指南提出的领域方向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附件:“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25年7月2日



一. 总体目标和安排

港澳台项目是由内地与香港、澳门,大陆与台湾地区相 关部门根据协议实施的合作项目。

为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国际 创新科技中心,推进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促进内地与香港 科技创新资源互联互通,推动协同攻关、解决共同关注的科 技问题,提升创新能力协同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共同繁荣, 本专项 2025 年度支持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研发项目。


二. 领域和方向

本批次指南将设立1个指南方向,拟支持项目数25项左右,国拨经费总概算0.5亿元人民币。项目不下设课题。

项目要坚持目标导向,锚定清晰的科学、技术问题,设定具体、可考核的目标指标,通过合作产出高质量成果。除了完成指南明确的和项目设定的研究任务、研究目标及考核指标外,还要特别注重合作成效,须在指南要求基础上设定明确的交流合作目标和考核指标,突出合著论文、申请国际专利或标准、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人才培养交流、合作平台建设等,并在申报书 “项目合作目标、成果与考核指标表” 中体现,执行中要重点关注和及时总结合作发挥的关键作用和产出的重要经济、社会效益。项目形成的合著论文,50%以上应发表在我国科技期刊上。

具体指南方向如下。

1.1 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研发项目

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由科技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共同支持,共同征集,各自出资。

合作协议:《科学技术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及科技局关于开展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的协议》。

领域方向:

1.老年生物科技及工程。

(1)改善老年人健康的创新医学:老年人认知健康问题、心肾代谢综合征(CMS)、感觉衰退等疾病的诊断技术和创新药物研究。

(2)老年人智慧健康及康复医疗器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及移动终端、虚拟现实技术、可穿戴设备、外骨骼机器人、智能面料服装等在养老场景的集成应用;发展健康管理及康复辅助器具等生活照护产品。

2.低空飞行系统技术。

(1)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充电站配套设施、通信网络、 航路网络及空域管理等。

(2)低空飞行器技术:超视距飞行、 电池与电力电子技术、建筑测量与维护、搜救、运输及飞行服务等。

拟支持项目数:25个左右。

内地拟支持经费:5000万元人民币。

其他要求:

1.每个项目执行期为2年。科技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各自发布征集通知,双方合作单位应分别向各自征集部门提交项目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无效。

2.双方对申报单位要求不同。香港主要申请机构必须为研发中心或指定香港本地公营科研机构,具体要求参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发布的征集通知。

3.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申报。双方对企业参与要求 不同。 内地申报单位中至少应有1家企业,且企业应提供不低于项目国拨经费10%的配套经费用于内地研发。如内地企业独立牵头申报,则企业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1:1用于内地研发。香港方对企业赞助/承担港方项目成本的具体要求参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发布的征集通知。

4.双方项目申报书的项目名称、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年限、项目合作目标和双方工作分工等信息必须一 致。项目申报单位应就该项目已经与合作伙伴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双方合作团队均需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并且分工明确,共同实现相关技术的开发。有多家单位参与申报的项目,各单位应有明确的研发任务。

5.项目内地承担单位须与港方合作单位完成合著论文不少于2篇;双方项目团队须在项目执行期内完成累计不少于15人次的互访;须在内地或香港组织50人以上的国际学术 交流活动不少于2次。

6.合作双方已经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

7. 由香港地区科研单位在内地创办或者参与创办的分支机构,不得与创办单位合作申报本项目。

8.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交香港合作单位送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的申请表格。


审核:朱泓雨

扫一扫,关注我们


图片